六盘水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,联系电话:13612949300 黄工,专业涵盖办理房产证时房屋安全鉴定、房屋安全检测、房屋损坏趋势检测、房屋(中小学校舍)抗震能力检测、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、工商注册和工商年审房屋安全鉴定、危房鉴定、房屋加层、扩建及改变使用用途的鉴定、灾后(火灾、洪灾、风灾、地震)房屋安全鉴定、民用及工业厂房建筑及结构设计、房屋加固设计、房屋受损评估等工程建设领域。
六盘水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权威机构
近期相关部门对1990年印发的房屋安全鉴定程序进行了修改,新鉴定工作程序如下:
(一)受理委托
1、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:已建成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。
(1)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;
(2)公共场所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;
(3)由于行为人(含单位)任意拆改房屋主体结构,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,或附加建(构)筑物而影响结构构件、设备损坏的房屋;
(4)因毗邻建筑深基坑施工、兴建、扩建、加层而损坏的房屋;
(5)改变房屋用途,危及房屋安全的;
(6)发生自然灾害、火灾事故和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,危及房屋安全的。
各鉴定单位应按所取得资质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。
2、查验委托人下列合法证件之一并复印归档:
(1)房屋所有权证;
(2)住房租约或凭证;
(3)买卖、交换、转让、赠与、分割的契证或公证书;
(4)仲裁或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文书。
3、指导委托人填写《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》,与委托人约定现场查勘日期,并交待准备事项。
4、鉴定收费:
(1)凡委托鉴定的房屋均按收费标准预收房屋安全鉴定费,由委托人缴纳。鉴定为危房的,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。
(2)鉴定费由市、区房屋安全鉴定站收取。
(3)鉴定费一般按栋和建筑面积计收,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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